【大成报记者吉雄世╱高雄报导】台湾港务公司据报导研判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仓库区发生硝酸铵爆炸肇因,为大量存放硝酸铵、存储时间久且缺乏管理。依国际海运危险品准则规范,硝酸铵为第5.1类,非属商港法所列须24小时内运离港区之“高度危险品”。
各货柜场之航商依柜场储放管理规定,随时检视货柜储放时间并通知货主进场取柜,原则仅能作短暂存放,以维持货柜集散站货物存放流畅。经盘查8月6日及12日当天储放于港区货柜集散站之装载硝酸铵货柜分别为53只及4只货柜,惟截至8月12日傍晚现场再清查结果,存放于港区硝酸铵货柜已由货主全部提货运离港区。13日上午7时再度盘查仅剩高雄港于早上甫进口之8只货柜,其余国际港口内已无硝酸铵货柜储存。
基于维护港区危险品装卸存放安全管理,台湾港务公司于平日依商港法第25条、商港港务管理守则第29-1、33条等规定,执行危险品申报、装卸、储转管理,危险品货柜装卸存放期间,要求货主或授权代理人指派人员现场警戒,相关人员应配有防护设备及携带紧急联络通讯设备,并针对危险物品划设暂存特定区域,规划适当隔离措施、消防及防救灾设备,做好周全港口管理措施。
台湾港务公司表示,配合航港局依据商港港务管理守则第29条规定,成立港区危险物品作业安全督导小组,每半年至各港实施危险物品装卸、运送、存放及事故应变处理督检作业,有鉴于黎巴嫩爆炸事故,经协调航港局再启动加强港区危险物品作业安全检查,目前督导检查仍在持续进行中,对于督导所见缺失均会立即要求业者限期或立即改善,并将进行缺失改善复查。